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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1月8日,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召开了《庭院照明设计规范》送审稿审查会,来自吉林省标准化协会、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、长春希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、长春工程学院、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、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、吉林省节能监察中心等单位的7位专家出席会议,并组成标准审查专家组。 标准起草工作组汇报了标准制定情况。标准审查专家组听取并审阅了标准起草组提交的《庭院照明设计规范》送审稿的标准文本、编制说明、征求意见汇总表及验证报告等文件资料。与会专家对《庭院照明设计规范》文本进行了逐章逐条地审查,并提出了修改意见。经充分讨论,审查专家组一致认为: 一、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的会议审查的文件资料齐全完整、内容翔实、数据准确,符合送审要求。 二、标准起草过程符合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的要求。 三、标准内容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,与相关国家、行业、地方标准相协调。 四、标准的编写符合GB/T1.1-2009等有关规定。 五、标准起草过程中,工作组收集了国内相关资料,广泛征求了企业、科研机构、检测机构、高等院校、政府部门的意见,标准总结了我省当前庭院照明设计以及相关类型设计的实践经验,标准的内容科学合理,可操作性强。 六、该标准规范了庭院照明的设计,为照明设计单位提供依据,对于提高吉林省庭院照明设计水平,美化生活,节能环保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 七、标准审查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《庭院照明设计规范》的审定。 八、请标准起草工作组根据审查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,对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,尽快形成报批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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