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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对新出让地块提前设定绿色建筑发展要求
2017年12月24日 来源:大众日报  
  12月15日,山东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会议在烟台召开,记者从会上获悉,近年来烟台市持续推动建筑节能工作,目前该市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,全面执行《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》,全部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目标要求。

  据了解,烟台市将绿色建筑工作纳入了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范畴,对新出让地块提前设定绿色建筑发展要求,作为土地公开出让前置条件,为该市绿色建筑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。同时,制定《烟台市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办法》,明确烟台市绿色建筑建设前期、中期、后期的各项管理、奖惩措施,保证项目建设不走样。

  在具体工作中,该市住建部门认真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%、公共建筑节能65%设计标准,建立市、县两级从设计到验收的监管闭合体系。重点把好设计审查、施工监理、质量监督、竣工验收四个关口,建筑节能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图纸审查机构不予出具意见,确需变更的须经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双重认定后方可施工,确保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标准执行率分别达到100%和99%以上。截至目前,该市新开工建筑总面积884万平方米,竣工节能建筑面积666万平方米。

  该市还逐步建立完善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,新建及实施改造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,全面实现主体工程与用能分项计量、节能监测系统“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步验收”,已有70余栋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纳入监测范围。

  目前,烟台市已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52个680万平方米;运行评价标识1个13.2万平方米;累计推广绿色建筑项目233个1984.5万平方米。

  在推进装配式建筑方面,烟台市也是全省首批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,今年11月获评全国装配式建筑示范的城市。自2017年5月1日起,该市建成区内新出让建设项目全部明确预制率、装配率最低标准,其中,烟台市区范围内采用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80%,其它县市不低于50%。

  下一步,烟台市将精心打造产业园区,全面提升项目装配率,政府投资工程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技术建造,促进建筑产业全面转型升级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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