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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75%节能率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出台
2015年9月21日 来源:中国建筑节能协会  
  日前,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《居住建筑设计标准》(DB37/5026-2014),这标志着山东省正式跨入节能75%的时代。
  
  《居住建筑设计标准》(DB37/5026-2014)将于10月1日实施,该标准要求建筑单位面积采暖能耗将比国家《民用建筑通用设计规范(1980-1981)》采暖能耗降低57%。这标志着山东省成为继2012年北京市和2015年河北省之后第三个推行75%节能设计标准的省份。有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等单位主编的《居住建筑设计标准》(DB37/5026-2014)已经审定通过,被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为J12036-2015,自2015年10月1日期施行。其中,第1.0.3、4.1.4、4.1.5、4.2.1、4.2.2、4.2.4/4.2.6(1)、5.1.10、5.2.4、5.2.11、5.2.12、5.5.3、5.5.4(1、2)、5.5.8、6.3.3、6.3.5(1)条(款)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原《居住建筑设计标准》(DB37/5026-2014)同时废止。
  
  该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,由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。山东省在2012年出台过65%节能标准的版本,即《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(DBJ14-037-2012)。在如此短的时间内,山东省住建厅完成了该标准的修编,并快速跨入到75%的时代,这在全国层面都是非常少见的。
  
  与明确了居住建筑节能65%标准的《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(DBJ14-037-2012)相比,该版本新标准主要有五大变化:
  
  (1)提高了墙体维护结构热工作能及暖通空调系统用能效率要求;
  
  (2)对窗墙面积比的规定更加严格;
  
  (3)调整了墙体传热系数计算方法及修正系数;
  
  (4)提高了外窗气密、传热及遮阳等方面的指标要求;
  
  (5)增加了“给水排水节能设计”及“电气节能设计”章节。
  
  随着经济的发展,各地的建筑节能步伐也越来越快,山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大省,在建筑节能行业也走在前列,随着河北省今年推出的《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的问世,更为高效节能的建筑也将不断涌现,可以预测的是,未来会有更多的省市推出更为高等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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